二、资格要求
1、出租『的房屋/场地◇产权清晰,须具有独立产权或合法出租权。 (1)应答¤人是房屋(略):①房产证、土地证(原则上提供两证,至少需提供房产证或□ 土地证中的一种);②若暂未办理房产证、土地证,则需提供《商品房买卖(略)登记证》(如有);③如上述两种材料均无法〓提供,则需提供“政府部◣门的土地分配文件、居委会(街道办)或村委出具的证明等材料”作为参考。产权属共同所有人共有的,还需要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∴说明文件。 (2)应答人是房屋(略):除需提供所有权人的产权证明外,还应提供租赁合╱同和转租同意书,如产权所有人超过√一人,需产权共(略),且确保本项目拟租赁期限在原租赁合同租期范围内。
2、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。出租人⌒ 为企业、其他组织或者个◥人。对于企业,要求在中华人民**国境内依法注∏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▼格或者其他组织。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,应具有合法有效证件(如营业执照(略))。
3、出租人能开具有效的增值↙税发票。
4、不得㊣存在下列情形之一: (1)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; (2)财产被重组、查封、接管、扣】押或冻结,且影响本项目履约的; (3)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◎名单(黑名单)且在执行期内; (4)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⊙取消投标资格的; (5)被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↓通信集团**有限公司(含分公司)公告在同类项目列∩入禁止**期的(同类项目包含:房屋租赁)。 存在以上情形的,判定资格◤审核不合格。
5、出租人与(略)员工无相关利益或不存在亲属关系。
本项目不(略)。 |